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03-08 14:53:34 | |
名 称: | 驻文广新许准字【2018】第17号 |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准 予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驻文广新许准字【2018】第17号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战壕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2018年08月10日提出的关于网吧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8年08月10日受理。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的1. 行政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现场检查笔录(初验);5.公示、照片;6.同意筹建通知书;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8.承诺书;9.房屋租赁合同;10.房产证明;11.ISP接入意向书;12.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13.安全审核合格证;14.室内平面图;15.摄录像设备分布图;16.地理位置图;17.现场检查笔录(终验),执法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齐全,勘验人员张三星、王庆生、刘永军、李颖现场勘验认为该场所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
决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