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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被评为“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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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4 09:58:31 点击:

 日,市政府召开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局在2013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市直机关共有9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驻马店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旅游行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全市旅游行业有关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大力开展全行业消防安全的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和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防范能力。并通过饭店星级和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营造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使我市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3年,全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市消防形势基本稳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