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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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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5 10:33:0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为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提供安全健康有序的健康环境,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至7月,驻马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范围内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旅游活动;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以“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引导游客健康消费,现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关键字:生物保健品公司、助老工程俱乐部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某写字楼上有一家经营老年人保健品的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该公司是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其下设机构“助老工程俱乐部”的名义宣传并组织人员去金顶山等地旅游,收取费用并从中赢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九十五条的规定,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驻马店市某生物保健品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字:无证导游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某旅行社组织的桂林六日游行程中有违规行为。经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该旅行社在此行程中委派无证导游带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九十六条的规定,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驻马店市某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对驻马店市旅行社予以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旅行社负责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无证导游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